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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新闻 → 济南黄河大桥超期收费为何如此顽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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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河大桥超期收费为何如此顽固?
发表日期: 2012/3/31 13:56:04 阅读次数: 6137 查看权限: 普通新闻

 

袁军宝 新华社山东分社记者

  据央视《经济半小时》近日报道,虽距交通运输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去年6月份开展的为期一年的“路桥费”专项清理工作最后期限只有不足100天的时间,但已经收费近27个年头的济南黄河大桥,依然在照常收费。

  其实,在去年五部委开展“路桥费”专项清理工作刚启动时,全国许多媒体就对黄河大桥的超长期收费就进行了大量的报道;前不久山东、济南“两会”期间,济南等地的代表、委员也都重提“老话题”,希望尽快取消黄河大桥收费;济南律师也多次把黄河大桥超期收费告上法庭。

  面对如此大规模的轮番质疑,济南黄河大桥收费却是外甥打灯笼——照旧(舅),不能不说当地主管部门及大桥收费方具有极强的“心理承受能力”。而他们所依据的也一直是“法不溯及以往”,即规定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25年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是2004年颁布的,而济南黄河大桥收费到2017年是1999年获批的,所以大桥收费到2017年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59条明确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在建的和已投入运行的收费公路,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依照本条例规定的原则进行规范。并且去年6月《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也明确提出,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前已经依法批准实施收费或完成收费权转让,但收费期限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的,要制定并落实具体措施进行规范,确保在2011年12月31日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规定。

  这显然都说明,济南黄河大桥能一直合法合规地收费到2017年的说法站不住脚。并且从投资收益角度来说,有媒体报道称,从济南黄河大桥注入上市公司的10年左右时间,已经收费超过4亿元。如果不考虑货币利息,这已经是当初建设成本的10倍以上。

  该收还是不该收,一目了然,这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法的济南黄河大桥收费至今仍没有解决方案,难免令黄河两岸的百姓们失望乃至怨声载道。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尽快协调大桥收费方及黄河两岸的济南、德州两市,从人民福祉和全社会共同利益角出发,理顺各方利益关系,不再让黄河大桥超期收费成为打不破的“神话”。这样既能拉近黄河两岸边距离,也能拉近群众和政府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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