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最新公告
 
  >> 超 级 搜 索
栏  目  
类  别  
关键词  
 站内搜索  
  
  >> 留 言 选 项
签写留言
查看留言
  >> 留 言 模 式
禁止模式
游客模式
会员模式
允许会员回复留言
 留言注意事项
  留言簿上只能应用于网站链接、网站事务等方面,不能提出技术问题,否则删除贴子;
   严禁灌水,轻者删除留言,重者封掉ip;
   作友情链接留言时,请先做好本站链接,然后再留言,否则本站一律不与链接。
绿森林  咨询有关第三者的法律问题

绿森林 [2008/10/24 10:51:55]  

我和XX有一儿子,他现在也和老婆离婚了,现在正在和一个女的同居(住6年但未结婚)。我是后来认识他的。
因为他说有公司的事情与那个女人纠缠,现在和我结不了婚,请问我有什么样的权利。如果我让他写份关于结婚或财产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yer 2008/11/2 22:35:43]

这位朋友你好:你与他没有婚姻关系 你们不受婚姻法保护 当然他对你们所生的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你们之间写的关于结婚的保证书是无效的 因为婚姻是自由的 是不受保证约束的。

馨瑜  关于银行贷款问题

馨瑜 [2008/10/23 10:50:43]   xiaoyu3022@163.com qq:12196747

A与B为亲戚关系,B因自己做生意向银行贷款赔本后没有偿还贷款,故请A帮忙在银行又贷出了5万元,是无担保贷款,B和C为担保人,当时C没有到现场签字。现在B生意失败潜逃在外,银行贷款到期未归还,银行已起诉A、B、C,由于贷款前B只说让A做担保,贷款申请是B写好后A照抄的,生意A之前并不知道自己是贷款人,我想问一下贷款应该由谁承担?A将承担什么责任?如果没钱偿还贷款怎么办?非常感谢!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yer 2008/10/23 22:46:19]

1  A B 承担

2 A是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3 起诉,强制执行。        

晴天  急问!!!!退房问题

晴天 [2008/10/23 9:24:45]   yzzn0721@163.com qq:465120206

我想退房子,我买房时交了首付31万,还有约70万办的是组合贷款。现在因为用钱想退房。而且我同意付违约金,但房产公司要我先把贷款还清。这合理吗?代的这70万不是已经付给房产公司了吗,我退房是不是应该他们还钱啊?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yer 2008/10/23 22:42:11]
贷款合同是你与银行签订的 现在全款已经打到开发商账户上了,这事可以要开发商帮你偿还银行。
璐璐  房产问题!!!!

璐璐 [2008/10/22 12:33:26]   qq:38670431

我们家有5个老院,但是带房产证的只有270个平方,房产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两年前他过逝了,家里有奶奶,妈妈还有我兄弟两个,哥哥已经结婚了,我还没有结婚,家里想把房子和房产证都分给我门兄弟两个,可是现在哥哥没钱分房产证,我现在手里还有点资金,想先把我的那份分了好自己拿钱盖房子结婚,我想问一下这样可以吗?还有我是不是应该多分点,因为我还没有结婚,家里也不管我拿不出钱让我结婚,这样能够我可以要求多拿到一些房产吗?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yer 2008/10/23 22:39:19]

可以分  只要你家庭成员协商妥当 是可以实施的。

qian  房子可以退吗?

qian [2008/10/22 12:05:22]  


我在8月份看中了一套二手房,当时房主和中介说房产证一个月左右就能办出来,所以在9月1日付给房主5万元定金,中介2000元定金,口头协议等证下来再办理放贷。可是到现在仍没有下证,当时中介和房主给我们的只是口头承诺房产证一个月下。因为合同里有一条;如果是因为产权不清晰我们可以要求退房。所以就没有把约定时间写到合同里。这样的话可以以产权不清晰退房么?而且和我们签合同的人是房主的女婿,当时也没有他岳父的授权书面证明。可不可以视为合同无效啊?谢谢解答 
回复(1)
管理员回复1 [lawyer 2008/10/23 22:36:48]
可以退房,至于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看对方的行为是否得到其岳父的追认,如不追认是就是无效的合同。
9首页 3上页 下页4 尾页:    页次:54/66页  共330条  5条/页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网站管理 | 关于我们 
 
Copyright© 2007-2010 济南律师咨询网 济南法律咨询网 济南律师网 济南律师咨询网 济南免费律师咨询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实名:山东济南律师咨询网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7777号碧桂园凤凰中心A座1801室 电话:0531-88605038 联系人:陈兆港主任 法律咨询微信:18605310330
鲁ICP备08000373号
委托维护:山东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