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不得低于43平方米
商报消息,“补偿面积不得低于43平米,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用补偿费买商品房可免契税.......”记者获悉,新的《济南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已经出台,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补偿面积:
不得低于43平方米
“被拆迁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只有一套住宅房屋,且该房屋面积低于国家强制标准规定的住宅设计最低套型面积的(以下简称最低套型面积标准),拆迁人应当按照最低套型面积标准对其进行房屋安置或者换算成建筑面积43平方米进行货币补偿。对选择房屋安置的,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内的差价由拆迁人承担。超出最低套型面积标准的部分,由被拆迁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结清差价后,安置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公有房屋承租人人所有。”
三分之一以上不同意拆迁需听证
今后新办法更注重听取被拆迁户的意见,按新办法规定,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对收到的房屋拆迁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的时候,应当通过听证、公示或者座谈等方式,听取拆迁当事人对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意见。
“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或者拆迁面积超过三分之一的,房屋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在决定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新办法还专门对拆迁期限作出明确规定,“拆迁人必须按照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范围和拆迁期限拆迁,不得擅自改变拆迁范围和延长拆迁期限 。”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补偿金额:按当地新商品房价定
新的办法中提到,“拆迁住宅房屋货币裣的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评估时应当考虑被拆迁房屋在该区位中的具体位置、建筑标准、结构、层次、朝向、成新等因素。新建普通商品市场价格由评估机构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筑设计标准计算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的平均成本加平均利润,并参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范围内就近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平均市场价格确定。”
拆迁建住房有权要求就地安置
新办法实施后,“拆迁住宅房屋,拆迁范围用于住宅房屋建设,被拆迁人要求就地实行房屋产权调换安置且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能够满足被拆迁人房屋产权调换安置要求的,拆迁人应当就地安置。被拆迁房屋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地点,应当根据城市规划对拆迁范围的要求和建设工程项目的性质确定。”
用补偿费买商品房免契税
按照新办法规定,“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和安置房屋是待建或在建房屋的,拆迁当事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约定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或者自行寻找过渡用房的,拆迁人应当向其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寻找过渡安置用房的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应当从逾期之月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使用拆迁人提供的过渡安置用房的,应当从逾期之月起支付临时安置安置货币补助费。”
“货币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停产停业补偿费、奖励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免交个人所得税,用于购买商品房的免交契税。”
未办房产证拆迁咋补偿
“拆迁下列未办理确权登记的房屋,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单位或者个人因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拆迁需要另行建设的房屋,由区建设管理部门对原拆迁情况进行审查并出具证明,在房屋所在地公示无异议后,参照现行规定给予补偿;企事业单位在有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设并安置职工居住的房屋,房屋承租人按照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租金且有五年以上记录的,可参照对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的规定进行补偿安置,对房屋建设单位不再给予补偿。”